2017届(秋季)毕业研究生:
截止目前,法学院2017届(秋季)的在职硕士研究生评阅及答辩工作已经结束,并且已经在系统中录入了每位同学的评阅及答辩结果,请各位同学及时进入系统查看结果,如发现错误请于2017年12月5日以前反馈到法学院教务管理3069办公室(李老师:67258473)。
附件中为此次答辩之后需要修改论文并重新上传系统进行检测的学生名单,和需要重新修改论文但不用进行检测的学生名单。若擅自修改纸质版论文造成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不一致,后果自行承担。请各位同学严格遵照我校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精神,检查无误之后于2017年12月5日前提交检测申请并上传论文,对于需要修改论文但不需要提交检测的同学,请走“学位论文小幅修改上传通道”提交论文。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视为向学校提交的最终定稿,不得改动。如发现提交的纸质学位论文与经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不一致的,未答辩的该学位论文不得进入答辩程序,已答辩的本次答辩成绩无效,在不少于3个月的期间内修改后方可重新提交论文、申请答辩;已授予学位的,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撤销学位。第十六条规定:对于已通过答辩但答辩委员会认定需要修改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修改完成后,提交研究生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自动替换;经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无效。检测结果的认定参照第十条和第十三条执行。请参见附件《办法》具体内容。
刑法方向硕士毕业生请于12月5日前提交修改后的纸质版论文5本(完成导师签字);地点:敬业楼法学院3069办公室(李老师处:023-67258473)。
法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