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2016年秋季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初定如下,请各位同学安排好日程,准时参加答辩,答辩地点及分组请详见附件内容,答辩时间如无另外通知则以此为准。请所有同学答辩时带一份纸质版论文摘要(写明姓名学号及导师等信息),另外,在职的同学请携带两张2寸蓝底照片(与系统上传的证件照一致,且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学号),摘要及照片均于答辩时交给负责答辩记录的同学。请各位同学周知。
刑法方向答辩时间:2016年11月19日
刑诉方向答辩时间:2016年11月12日
民诉方向答辩时间:2016年11月19日
法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