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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证明暨成绩单盖章注意事项

 

本科生可在毓才楼(三教楼)一楼自助打印终端凭校园一卡通打印本人成绩单,输出的成绩单已经加盖教务处公章。

一、我处不对学生开具专门的成绩证明,也无法证明学生在其学院年级的排名。我处仅能对学生成绩单加盖公章,以证实其成绩的真实性。

 

二、需要盖章的成绩单须打印自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由年级辅导员审核其真实性并签字,而后分别至教学管理科(勤业楼1009)与教务处办公室(勤业楼2007)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与教务处公章。

 

三、对有任何涂改痕迹的成绩单,教务处不予盖章。

 

四、已经毕业的学生如需要成绩证明,请调取个人档案内的成绩单,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加盖档案专用章,与教务处公章具有同等效力,教务处无法在档案影印件上盖章。例如,档案仍在学校的毕业生,可至学校档案馆(司法鉴定中心一楼)查询,学校档案馆将为其影印成绩单并加盖档案专用章。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