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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更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在校生学籍管理工作,严防学生通过冒名顶替、高考移民等方式骗取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的违规行为,现对学生更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做如下规定:

   一、入学第一学年不允许更改学籍信息

   凡入学不满一学年的,不得申请变更学籍信息。包括更改姓名、性别、民族、专业、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

   二、申请更改学籍信息程序

   凡因故需申请更改学籍信息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第一,学生自教务处网站“学生下载专区”下载《西南政法大学在校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其中备注栏上应注明:因“更改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二,申请表须经学院和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再报教务处审核;

   第三,经教务处审核,符合更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相关规定的,再报重庆市教委审批,经重庆市教委核准更改的信息方能生效。

   三、学籍信息更改证明材料

    更改学籍信息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所有材料复印件应盖相关部门印章;

   1.《高考报名登记表》一份

   2.《招生录检表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籍(口)证明》复印件一份

   4.公安部门《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或更正审批表》一份

   5.公安部门《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一份

   四、办理时间

办理学籍信息更改受理时间为:每学年4月和10月。其余时间不予受理。请各学院于每年的4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汇总后报至教务处办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申请更改出生日期的,除提供前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医学出生证明》。原则上不予批准。

    2.申请更改民族的,除提供材料1、2、3外,还需提供区县(自治区)民族宗教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更改证明书》一份。其中,由少数民族更改为汉族的需提供高考时未享受过少数民族加分的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3.不论何种原因,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允许同时更改。

                                

                             教务处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