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年级同学自主申报,学院的审核、评议,已产生法学院“五四表彰”推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对推选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4月20日至4月23日,如对名单有任何质疑,请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雪 67258469